甘肃出台政策 | 打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互通桥
责任编辑:甘肃省人社厅 2020-08-17 16:18:51
近日,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优化全省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有关工作的意见》,就完善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畅通技术技能型人才成长渠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意见》指出,全省在保持现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打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互通桥,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
目前,甘肃省教育厅正会同省人社厅,按规定条件、规定程序将符合条件并申请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序列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院校序列。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平台进行,与统一招生录取平台信息一致,实现全省各类技工院校与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录取。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的技师学院和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平台进行。
《意见》要求,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要严格落实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备案制,规范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秩序,严禁不具备招生资格的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加大对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公平良好的招生秩序。各地要进一步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允许和支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宣传和招生,市县和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阻止和干扰。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计算口径,技工院校在初高中学校开展招生工作与中高职院校享受同等待遇。
《意见》明确,甘肃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统筹整合全省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充分利用自身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有利条件,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承接与自身优势专业相关的职业培训,不断提高职业培训能力。同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社、教育部门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与职业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相关待遇政策,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生可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方面,按照中专学校享受相关待遇。
《意见》强调,各地人社、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结合职业教育活动周和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深入开展“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推进职业院校资源面向基础教育全面开放。在全社会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在进行全省教育系统先进评选表彰时,将技工院校纳入其中。